学校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专项选题
本年度课题为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单位)(下称“指导处室(单位)”)围绕教育综合改革及自身业务提出61项选题,本次申报课题须在选题范围内拟定研究题目。具体见附件1:《广东省202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选题指引》。
二、申报数量及有关要求
1.申报数量。我校总申报数不能超过4项。
2.申报人要求。本次课题申报面向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申报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2)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再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人要立足我省教育实际,按照选题的有关要求,着眼于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特别是教育评价改革等方面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调研报告、政策性文本草案或工作方案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成果研究时间为1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目起。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我校申报工作要求
1.请各申报人于2025年7月22日前将填写好的申报书附件2(WORD版)以及“审批意见”页扫描版(申请人打印、签名后扫描,扫描页面务必完整、清晰)发到学校科研处邮箱:gzxd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科研处于7月24日前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开展遴选工作,择优推荐申报。
4.学校科研处于7月25日组织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并及时报送省教育厅。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陆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20-22325915;科研处办公室:1A404室。
附件1:广东省202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选题指引
附件2:广东省202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书(学校OA)
科研处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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