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07 16: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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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具体要求请详见附件中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立三个研究专题: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重点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创新研究专项。重点围绕教育服 务1+1+9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双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等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研究。

(三)高等教育科学专题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 ,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 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申报数量及有关要求

1.申报数量。我校限额共9项。

2.申报要求。课题申请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3.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4.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5.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课题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课题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课题。

6.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7.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8.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1.本年度课题以学校为单位推荐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2.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10.76.75.91。申报系统将于20225月18日后开放。本通知的项目申报书不随文下发,请申报者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下载。

3.特别提醒:申请书务必用微软word程序打开,wps等非word程序打开会损坏申请书,需要重新下载后才可使用,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咨询学校科研处

、我校申报工作要求

1.申报系统开通账号。往年已经开通、申报过该项目的老师直接登陆原账号即可。请需要申请账号的老师将姓名、邮箱、固定电话、手机号码发送到科研老师处(gzxdkyc@163.com

2.课题申请人应仔细阅读通知,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搞一题多报、重复申报、过度承诺预期成果,并按照上级规定的研究周期(一般以立项文件下达时间起点的2年周期)合理规划研究工作。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撤销立项,并取消个人三年申报省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资格。

3.请课题申请人610日前在平台提交申报书逾期不予受理。学校于6月11-12日统一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4.联系人:老师(1A404办公室);联系电话:22325915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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