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着力提升全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根据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科教融合协同推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作计划》等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0年度申报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分为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两类。
(一)科研平台。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二)科研项目。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专项、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二、申报名额
此次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在申报限额内自主确定申报数量。
1.重点平台:根据高校实际和重点平台布局,具体按以下要求申报:①“冲补强”建设高校和省一流高职,每校可申报特色新型智库2项,其他高校可申报1项;②如现有省教育厅立项建设各类科研平台总数不超过8个的本科高校和不超过4个的高职院校,每校可申报科研平台1项(不含今年申报的智库和产教融合创新平台);③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省一流高职每校可申报2项,其他高职院校可申报1项。
学校对已立项但建设成效较差的科研平台提出撤销申请,空出名额可在限额基础上重新申报新的平台。
2.创新团队项目:“冲补强”计划建设高校和省一流高职,每校申报不超过3个,其他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2个。
3.重点领域专项: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和新材料、服务乡村振兴等3个重点领域专项,“冲补强”计划高校和省一流高职,每校申报不超过12项,其他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6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点领域专项另文通知。
4.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冲补强”计划高校和省一流高职院校,每校申报两类项目一共不超过12项,其他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8项。
三、申报指南及要求(见附件)。
四、申报及立项方式
此次立项采取评审与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重点平台、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专项项目,按照学校推荐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予以立项;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按照学校自主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审核的方式予以立项。
五、资助经费
此次申报的科研平台及项目,由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学校对近两年省教育厅立项科研平台和项目未安排经费支持的以及此次申报人提交的《申报书》上未填写支持经费的,省教育厅不接受学校此次项目的申报。
六、有关要求
1.各高校要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今年科研平台和项目的申报工作。特别是高职院校要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职业教育改革有关要求,明确学校定位,突出专业特色,着力加强科研平台建设,不断提升高职院校科技创新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我省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今年,重点支持高职院校面向行业、面向地方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的建设,探索政校行企合作体制机制创新。
2.各高校对申报材料要逐一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不存在争议。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上会评审或认定。申报特色新型智库的,要随学校公函报送被采纳或领导批示的复印件。
3.今年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学校要按时完成申报工作。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10.76.75.91/),网上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7月10日,申报单位须在截止日期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4.学校将纸质版材料务必于7月10日前(包括学校公文和《2020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科研处。
联系人:自然科学类:高庆,电话:020-37627742;
哲学社会科学类:赖欣,电话:020-37628271。
邮 箱:kyc@gdedu.gov.cn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及电子邮箱:400-800-1636,support@e-plugger.com。
本通知的项目申报书不随文下发,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10.76.75.91/)下载。如有申报问题,请在网上查看相关申报说明。
附件:1.2020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
2.2020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6月1日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尤其是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请及时与学校科研处联系。联系人:陆虹璋、邹惠薇,联系电话:22325915.